【论文摘要】在欧洲资格框架的影响下,德国于2009年公布《德国终身学习国家资格框架》,经过多年的发展,该框架已进入早期运作阶段。通过对该框架的目标、发展过程、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发现,德国在国家资格框架的开发和实施过程中具有多方面经验:科学的顶层设计;分步推进发展;突显本国特色;实施试点测试;形成广泛共识;完善支撑措施。实现了教育和培训机构与劳动力市场的有效对接,形成了透明可比的资格体系,有利于促进终身学习的发展。 【论文关键词】德国;终身学习;国家资格框架 2013年5月,德国宣布正式实施终身学习国家资格框架(DeutscherQualifikationsrahmen,DQR),标志着德国建立起以学习成果为导向、注重学习者职业能力培养、体现终身学习理念的资格框架体系,成为其“工业4.0”国家战略的关键“强化剂”。本文对德国国家资格框架的目标、发展过程、主要内容、实施情况及其经验与作用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希望对我国建立国家资格框架有所启示。 一、DQR的目标 在欧洲资格框架的推动下,欧盟各成员国纷纷开发国家资格框架以推动本国的教育改革。2006年10月,德国联邦教育与研究部(BMBF)以及德国联邦与州教育文化事务部部长常设会议(KMK)协议决定开发德国终身学习国家资格框架(DQR)。2007年3月,德国成立联邦与州政府协调组(FederalGovernment/L?nderCoordinationGroup)和资格框架工作组(GermanQualificationsFrameworkWorkingGroup),专门负责框架的开发与实施。为学习欧洲资格框架和其他国家资格框架经验,德国积极参加欧盟举办的一系列“同行学习活动会议”(PeerLearningActivityWorkshops)。同时,广泛咨询国内利益相关者的意见,组织专家工作组讨论和研发符合本国实际需求的框架设计方案。2008年3月5-6日,在柏林召开的“德国终身学习国家资格框架:期望与挑战”会议上,德国公布了DQR的目标:增加国家资格的透明性、可信性和可比性;为教育和就业系统的利益相关者提供“资格转化器”,支持学习者和劳动力的国内及国际流动;促进德国资格在整个欧洲的认可;衔接和沟通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加强质量保障;强化资格的能力导向;强化资格过程的学习成果导向;促进非正规和非正式学习成果鉴定,增加参与终身学习的机会[1]。 二、DQR的发展 在BMBF和KMK的协同领导下,德国DQR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工作规划,见表1[2]。第一阶段,2007年,成立联邦与州政府资格框架协调组和资格框架工作组,开始启动框架开发工作,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开发和制定DQR的目标、指导方针、能力分类、术语、资格等级、学习成果描述和资格等级标准等,2009年2月,德国资格框架工作组提出了DQR草案。第二阶段,2009年5月,选择金属加工/电气行业、卫生、贸易和IT四个行业开展试点,对DQR草案进行测试,利用测试结果评估DQR的可行性,并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第三阶段,2011年3月22日,德国资格框架工作组正式通过DQR,制定了DQR资格分配手册。但由于利益相关者对基于学习成果的高中毕业文凭和特定学习领域的高等教育入学资格是否可以分配到一个等级,还未能达成共识,因此,尚未决定是否将普通教育资格分配到资格框架中。此外,设立国家资格框架协调点负责DQR与EQF的对接工作,2012年12月,完成与EQF的对接并提交参照报告。第四阶段,2013年5月,德国宣布正式实施DQR,DQR进入早期运作阶段,德国将于2017年评估DQR的运作实施成效,期间会借鉴欧洲资格框架和其他国家资格框架的成功经验,对框架进行不断调整与完善,并将进一步纳入通过非正规和非正式学习获得的能力与资格,全面整合各级各类教育系统的资格。 表1DQR的发展阶段 三、DQR的内容 (一)学习成果 学习成果是指学习者在完成一个学习过程时知道什么、理解什么、能做什么和准备做什么[3]。从欧洲资格框架和其他国家资格框架的实践经验来看,把学习成果分成单元,基于学习成果描述资格,有助于增加资格的可读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和可评价性。在德国,能力是DQR的核心概念,形成了所有学习成果的基础。近年来,德国各级各类教育改革一直致力于开发基于学习成果或能力的资格描述方法:在普通教育领域,学校教育机构制定能力导向的教育标准;在职业教育与培训领域,引入学习领域概念,修改和完善以能力为基础的培训条例和教育课程,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专业行动能力;在高等教育领域,构建模块化课程,认证非正规和非正式学习成果;在继续教育领域,采用能力导向的方法构建教育标准。因此,DQR以基于能力的学习成果为基础描述资格的等级标准,作为教育与培训课程和项目的开发依据。 (二)能力概念 能力是指运用知识、技能的能力和准备程度以及在工作或学习情境中具有的个人能力、社会能力和方法能力,并以合理的、负责的方式去执行的能力[4]。在DQR中分为两类能力:“专业能力”包括“知识”和“技能”;“个人能力”包括“社会能力”和“自主性”。其中,知识包括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技能包括工具性能力、系统性能力和判断能力;社会能力包括团队/领导能力、参与和沟通能力;自主性包括自主责任心和责任感、反思能力和学习能力[5]。 在DQR中,“能力”也指个人的世界观和态度(行动的“能力和意愿”)。在不同教育系统的课程设置中“能力”有其特定的表现方式,如:企业培训导向的学习包括质量意识和客户中心意识的培养;普通教育学校学习不仅指单纯的教授文化知识和技术,还旨在促进个人在学习小组中的建设性参与;高等教育机构注重培养学习者按照专业标准独立开展学术工作的能力[6]。这表明,在德国,能力被广泛理解为解决问题的综合行动能力,认知、情感、动机、参与和反思等要素都属于能力的范畴,可靠性、精确度、耐力、注意力和民主的行为模式以及规范、伦理和宗教反思能力等,也都是行动能力培养的重要方面。因此,DQR中能力的概念,可以与“双元制”职业教育与培训系统中的“职业行动能力”概念联系起来,基于相似的能力概念描述学习与工作领域的资格标准,清晰建立起了职业教育与培训和普通教育之间的桥梁。 (三)等级标准 DQR采用与EQF相同的八级等级结构,将“专业能力”和“个人能力”划分为“知识”、“技能”、“社会能力”和“自主性”四个维度,每个资格等级都从这四个维度详细描述该资格持有者应具备的专业能力和个人能力。资格的等级标准描述采用DQR矩阵的形式呈现,德国按照对“能力”的理解以及教育分类学,对能力的维度进行分类,形成DQR的等级标准(DQR矩阵),首先,对每一等级资格相对应的学习成果要求进行总述,然后,对学习者的“专业能力”和“个人能力”进行详细描述,并阐明全部学习成果的行动能力方向。例如,DQR6级资格的等级标准描述,见表2[7]。德国规定各级各类教育部门都要参照DQR设计教育目标以及开发新的课程和项目,学习者可通过各种教育途径进入和获取DQR资格,有效搭建了各级各类教育之间的“立交桥”。 表2DQR6级资格等级标准描述 具有广泛、综合的知识,包括学术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实际应用方面的知识以及对最重要理论和方法的批判性理解,或具有广泛的、综合的职业知识,包括当前技术发展方面的知识;具有一个学术学科或职业活动领域继续发展方面的知识;具有与其他领域交叉的相关知识。具有在一个学术学科(对应高等教育资格框架1级—学士),继续学习领域或职业活动领域内处理复杂问题的广泛的方法;在易变的情境中考虑不同的标准制定新的解决方案,并评估该解决方案。在专家团队、领导团队或组织中承担责任;指导他人的技术发展,按照预期方式解决团队内的问题;向专家展示对复杂专业问题的看法及解决方案,与专家合作推动工作进一步发展。制定、反思和评价学习目标与工作过程,自主并持续地组织学习和工作过程。 (四)资格类型 2013年5月1日,德国正式实施国家资格框架,推出资格分配汇总表,并表明今后将会根据社会和国家经济的需要,不断更新资格目录。德国国家资格框架共纳入22种资格类型,分为学位资格和职业性资格,学位资格包括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三种,分别分配到DQR六级、七级和八级,其余为职业性资格,分配到DQR一级至七级。职业性资格又分为非学位类职业资格和学位类职业资格两大类,非学位类职业资格种类繁多,是职业性资格的主体,包括预备职业培训证书、双元制职业教育与培训证书、全日制职业学校证书、行业性职业资格、“师傅”资格等,见表3。 (五)等级分配 基于“学习成果”确定等级描述并作出等级分配,需要使用恰当的语言描述DQR中的能力概念。由于四个“能力维度”在不同的资格中有不同的重要性,学习成果描述的语言也会不同,因此,德国在分配资格等级时遵循“最适合”原则,即如果大部分学习成果描述符合某个等级,资格就分配到该等级水平。在此过程中德国专家运用了两种分配方法:归纳法(InductiveApproach)——以相关的源文本为基础,如课程中已有的学习内容,推断学习成果分配到哪个等级;演绎法(DeductiveApproach)——对特定资格能力的结构特征进行假设,按照预期的要求和标准,围绕五到十个功能领域概括源文本中包含的内容,判断其应该划分到哪个等级。“最适合”原则和两种分配方法的运用表明,明确地将资格分配到资格框架中是相当困难的,有些资格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因此,为确保DQR分配程序的透明性,在分类时,德国使用表格全面记录分配分析结果,见表4。 表4DQR资格等级分配分析表模板 此外,DQR还通过表格的形式对资格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简要介绍:发证机构、ISCED97水平(国际教育标准分类97版)、申请要求、学习程度、毕业生进修机会、学习地点、学习持续时间、法律基础和课程、等级分配理由等(如,表5“职业预备计划证书”资格简介)[8]。一系列表格的运用使资格的分配情况更加一目了然,极大增强了资格的可理解性和透明性。 表5“职业预备计划证书”资格简介 理由基本情况下,经过4个月培训,就业机构的职业准备计划被分配到1级。毕业生拥有在明确和稳定的学习或工作领域实现简单要求的能力,能在监督下完成任务。 四、DQR的实施 (一)成立专门机构 联邦和州政府协调组成立于2007年初,是由教育和文化事务部、联邦教育和研究部、联邦经济和技术部常设会议和各州经济部长常设会议代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6名代表分别来自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高等教育、欧洲终身学习和事务部以及教育和研究政策部等部门。协调组每年举行两次会议,具体职责是:检查资格分配情况,确保DQR整体结构的一致性;监督资格框架的实施;负责DQR与EQF对接程序;确保使用透明的方法将DQR资格等级与EQF对接,增进资格间的可比性;更新资格目录,每年至少更新一次版本;向利益相关方提供与EQF对接的信息和指导;促进社会合作伙伴、企业组织和其他相关机构的参与[9]。协调组同时担任EQF德国国家协调点(NCP),负责关注欧洲范围内NQF的发展,并联络欧洲委员会处理框架透明度和人员流动性的相关事宜。 |